ST中泰: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或以上董事会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4] 内部审计部门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3] - 实施审计前3个工作日送达内部审计通知书[19] - 在审计事项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建立审计档案[27] - 在公司党委、董事会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审计委员会负责[4] - 分析典型问题并向制度归口部门提完善制度建议[22] - 与其他内部监督力量协作,建立工作机制[24] - 建立审计档案管理机制,按原则立卷、定期移交[26] 审计项目与方式 - 审计项目包括经常性审计和专项审计,经常性审计一般为季度、半年度、年度审计[17] - 采取直接审计、委托审计和联合审计三种审计方式[19] 审计小组与整改 - 审计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大型审计项目组长需编制审计方案[18] - 公司所属公司应建立审计问题整改机制,被审计单位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22] 反馈与处理 - 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报告初稿后10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逾期视同无异议[20] - 滥用职权等的内部审计人员交纪检处理并调离岗位[28] - 被审计单位拒绝接受审计等情形,责令改正,严重的报请公司处理责任人[28] - 公司内控制度执行不严等造成资产不实、信息失真,严重的报请公司处理[29] - 公司应支持、保护内部审计人员,受打击报复及时保护并处理责任人[30] 办法说明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3] -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