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限制 - 董监高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所持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4][5] - 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 - 董监高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3] - 公司章程可对董监高转让股份规定更长禁转期、更低转让比例或附加限制条件[9] 股份锁定与额度计算 - 董监高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8]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以董监高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股份为基数按25%算本年度可转让法定额度[8]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监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应在2个交易日内通过公司董事会向深交所申报并公告[11] - 新任董监在股东会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新任高管在董事会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身份信息[6] - 现任董监高个人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身份信息[7]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董监高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10] 违规处理 - 董监高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相关情况[13] - 董监高违反管理办法,董事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20] 买卖限制期间 - 董监高及配偶在定期报告公告前等特定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13] 减持规定 - 董监高减持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书面告知董事会秘书并备案公告,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5] - 董事、监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集中竞价卖股,买卖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25] 增持规定 - 董监高披露增持计划,拟增持数量或金额下限不为零,上限不超下限一倍,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日起不超6个月[17] - 董监高披露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需通知相关增持情况[18] - 董监高完成增持计划或提前终止,应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 - 公司发布定期报告时,增持计划未实施完毕或期限未届满,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实施情况[20] - 公司发布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董监高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20] 交易申请 - 董事、监事、高管等拟交易公司证券,申请表需在买入前2个交易日、卖出前15个交易日送达证券投资部[25] - 买卖公司股份后两日内需将申报表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27]
ST中泰: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