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新材:公司章程
天马新材天马新材(BJ:838971)2024-10-16 18:5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9月2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股票14,406,668股,9月27日在北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600.8002万元[6] - 公司股份总数为10,600.8002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0] 股权结构 - 公司设立时马淑云认购股份2060万股,持股比例63.64%[9] - 公司设立时王世贤认购股份690万股,持股比例21.32%[9] 股权交易与管理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8]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19]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相关情形发生后2个月内召开[34]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72] - 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72]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02] - 监事会每6个月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04]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可设副总经理,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93] - 财务负责人应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有会计专业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9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并披露中期报告[10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8] 重大事项决策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9] - 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除担保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需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2] 信息披露与通知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或北交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129] - 公司通知以专人送达,被送达人签收日为送达日期;邮件自交付邮局第7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公告以第一次刊登日为送达日期;传真、电子邮件以被通知方确认日为送达日期[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