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亚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0月修订)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4]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6][7]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书面通知,紧急可口头[9]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不足三日处理方式[11] 会议出席规定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2]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4]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需书面委托,有多项限制原则[15][16][17][18][19] 会议召开方式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非现场召开[20] 决议通过标准 - 董事会审议提案超全体董事半数同意形成决议,特定事项要求更高[27][28] 审批与审议标准 - 公司交易达相关标准须经董事会审批[29] - 公司融资额及资产负债率有相关限制[31] - 关联交易达一定金额须审批[31] - 购买或出售资产累计达3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2] 利润分配流程 -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作决议先通知出审计草案,后出正式报告[34] 提案审议规则 - 提案未通过,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5] - 部分董事或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36] 会议记录与公告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届次、表决等内容[39] - 董事会决议公告应包含通知、表决、关联交易等内容[43] 独立董事职责 - 独立董事应关注决议执行,违规及时报告并可要求说明[46] 档案管理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十年[47][48] 规则说明 - 规则中数字表述含义界定[49] - 规则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制订修改报股东会批准[49][50]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