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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缘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佳缘科技佳缘科技(SZ:301117)2024-10-27 15:38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公司及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9]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和预计收益等[13]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募投项目[13] 募集资金使用审议 - 上市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特定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14]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达股东大会审议标准,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4] - 计划单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达到5000万元且达到超募资金总额的10%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1] 节余募集资金处理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4] - 节余募集资金达到或超过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4] 监管协议签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9] - 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公司应在1个月内与相关方签新协议并公告[10] 资金管理期限 - 公司可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17] - 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18] 超募资金使用限制 -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21] 资金检查与核查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7]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27]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最近一次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当年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过30%,公司应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计划[27]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28]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8] 募集资金投向 - 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包括信息化数据平台升级建设项目、研发及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等[34] 超募资金投向 - 超募资金投向包括尚未决定用途的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34] 资金管理审批 - 存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批表[35] - 有理财产品购买相关审批流程,涉及购买金额、产品类型、预计年化收益率等信息[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