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诺激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董监高股票交易披露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监高买卖公司股票披露情况,违法违规及时报告[8] - 董监高及相关人员特定时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申报后二日内完成[9] - 董监高及相关人员买卖股票前后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并公告[10] 董监高股票交易限制 - 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得从事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10] - 董监高违规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并披露[11] - 董监高任职等期间转让股份有比例限制[15][16] - 公司上市等特定时间董监高不得转让股票[17] - 公司报告公告前特定时间董监高不得买卖股票[17] 董监高减持及其他规定 - 董监高计划转让股份需提前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7] - 减持完毕及股份被强制执行需及时报告披露[18] - 持股5%以上股东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收回收益[2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