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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长城军工长城军工(SH:601606)2024-10-28 16:05

董监高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次年计基数[8] - 首发上市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1][12] 董监高股票买卖时间限制 - 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季报等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11] 董监高股份变动通知与报告 - 增持提前2日、减持提前15日通知董事会秘书[14] - 变动2日内报告并公告[16] 制度相关 - 董事会追究违规责任,制度自审议通过实施[19][21] - 原2018版制度废止,解释权归董事会[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