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垒知集团: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垒知集团垒知集团(SZ:002398)2024-10-28 16:39

股本变动 - 公司回购注销55名激励对象368.64万股限制性股票,总股本减少368.64万股[3] - 公司回购注销股份合计1192.85万股,占回购注销前总股本1.67%,总股本减少1192.85万股[3] - 2023年9月30日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转股8335股,总股本增加8335股[4][5] - 公司章程修改后注册资本从71362.1738万元变为69801.5173万元,股份总数从71362.1738万股变为69801.5173万股[6] 人员股份限制 - 公司董监高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6] - 公司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6] - 公司董监高申报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50%[6]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9]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等情况,股东可自己名义诉讼[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9]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11] - 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11] - 审议批准单笔融资合同或综合授信合同所涉总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的融资行为[11] - 审议批准所购买股权资产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的对外投资[11] - 审议批准所购买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的对外投资[12] - 审议批准所购买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的对外投资[12] - 审议批准交易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的普通对外投资及资产出售[12] - 审议批准投资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证券投资[13] - 审议批准投资金额超5000万元的风险投资及对应资产出售[14] - 审议批准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的合同[16] - 审议批准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的合同[16] - 审议批准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的资产处置行为[16] - 审议批准对外财务资助总额(含控股子公司)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的资助[16] - 审议批准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资助对象提供的财务资助[16] - 审议批准连续十二个月内提供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财务资助[16] - 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8]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8] 董事会审议事项 - 董事会制订公司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30] - 董事会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方案[30] - 董事会审议批准购买股权资产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的对外投资及出售[31] - 董事会审议批准投资金额低于5000万元的风险投资[31] - 董事会审议批准合同标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 - 30%的交易[3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8]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39] - 公司每年按可分配利润一定比例分配股利,遵守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可分配利润孰低原则[39] -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配[41] -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应采用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可分配利润的10%,股东大会另有规定除外[42]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股东大会另有规定除外[43]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44] - 重大投资或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30%且超1亿元[44]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45] -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订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45] - 调整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6] - 公司最近一年末经审计资产负债率高于80%等情况可不分利润[44] 其他 - 恶意收购下提案信息不完整或资料不足,提案人需2日内修改完善后重新提出[21]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不含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大会;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不含半数)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主持股东大会[23]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通过事项包括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报告等;特别决议通过事项包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23][24]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4]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不含半数)选举产生,职工代表比例为三分之一[36]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主席收到临时会议提议后2日内召集,会议召开2日前通知全体监事[37] - 监事会会议需半数以上监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不含半数)通过[38] - 修改公司章程或经股东大会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4]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54] - 公司有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利润分配时应扣减该股东可分配现金红利以偿还占用资金[53]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自股东会决议之日起30日内需在《证券时报》上公告[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