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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泰B股: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伊泰B股伊泰B股(SH:900948)2024-10-28 17:28

会议决议 - 2024年10月28日上午9:00通讯举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9名董事全出席[2] - 审议通过《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议案[3] - 审议通过修订《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议案[3] 制度修改 - 所持股份修改为登记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5] - 增加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相关限制情形[6] - 新增不得开展以公司股票为合约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不得融券卖出本公司股份规定[6] - 任职期间规定修改为就任时确定的规定[6] 股份转让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基数[7] 买卖通知 - 买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需提前1个交易日书面通知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8] - 卖出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需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书面通知,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8] 买卖限制 - 董事等在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8] - 董事等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8] 减持披露 - 董事等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卖出,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应在首次减持15个交易日前向交易所报告备案并公告[11] - 减持数量过半或时间过半时,应披露减持进展情况[11]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买卖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应予以公告[12] 变动公告 - 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在2个交易日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股份变动情况[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