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经同意注册,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000.0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7274460.00元[8] - 公司发起设立时总股2000万股,过建廷、过凤祥、李小妹分别认购1360.00万股、320.00万股、320.00万股,持股比例分别为68.00%、16.00%、16.00%[17] - 公司股份总数为527274460股,均为普通股[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因其他情形收购股份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23] - 公司因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7]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34] -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违规,股东可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4]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38] 重大交易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41]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审议[4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审议[41]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审议[41]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审议[41]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审议[41] 担保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3]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42]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5]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或请求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48][49]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48][49]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53]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53]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56]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64]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67]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67] - 公司在最近12个月内累计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69]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70] 董事、监事相关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7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非独立董事、监事,应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74][75] - 当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度[76] - 当选董事、监事所得票数须达出席该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77] - 董事任期3年,独立董事每届任期相同但连续任职不得超6年[85]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85]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93]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93]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25]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3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2]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34] -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资产负债率需未超过70%[138]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39]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139]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139] 其他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49]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159][160][16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6]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66]
柏诚股份: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