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集团:江河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事前认可意见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与江河源进行股权收购,交易价格低于评估值1.48亿[2] - 独立董事认为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合理,符合公司战略[2] - 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议案至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2]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与江河源进行股权收购,交易价格低于评估值1.48亿[2] - 独立董事认为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合理,符合公司战略[2] - 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议案至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