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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度股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智度股份智度股份(SZ:000676)2024-10-25 19:27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9]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9]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9]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0] 报告内容 - 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4][15][16] 临时报告 - 临时报告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决议等多种类型[18] - 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及时披露[18]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3] 重大事项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需披露[20] - 公司应在董事会或监事会形成决议等最先发生的任一时点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21]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形下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现状及风险因素[22] - 公司披露重大事件后有进展或变化应及时披露[23]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证券部是信息披露常设机构[25]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直接责任人,负责信息披露管理工作[26] - 公司董事等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未披露信息[28]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由监事会负责监督[29] 责任承担 - 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30] -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对财务会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30] 股东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董事会并配合披露[31] 信息公告流程 - 证券部负责公司信息公告编制和报送,相关义务人应配合[39] - 证券部在每年各季度结束前十个工作日征询财务报告预计完成日期并预约披露日期[40] - 年度报告等需财务部提供经规定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及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字的财务报告[41]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个工作日内提请董事会审议[41] - 证券部在董事会决议通过后两个交易日内报交易所审核后公告[42] - 证券部根据“三会”情况及决议内容编制临时报告,经审查报交易所审核后公告[43] 重大事件标准修订 - 公司证券部在每年年度报告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修订重大事件信息披露标准[43] 重大事件报告 - 重大事件发生一个工作日以内报告公司董事会并送证券部[43] 临时报告工作时间 - 临时报告相关工作须在两个工作日完成[44] 信息披露文件要求 - 信息披露文件采用中文文本,应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媒体发布[45] 保密要求 - 内幕信息知情人等不得公开、泄露未公开信息或利用其交易[47] - 公司相关宣传文件初稿应交董秘审核同意,发布前需书面同意[47] - 公司董事等接触应披露信息的人员负有保密义务[49] - 公司通过特定形式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51] - 先于深交所约定日期上报报表应注明保密字样,必要时签保密协议[48] - 公司应将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失职者将受处分并担责[50] 内部审计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察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52] 子公司报告 - 子公司重大事项负责人应书面及时、真实、完整向董事会报告[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