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 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5]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5] 股东权利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5] - 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反规定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全资子公司相关损失请求诉讼[6] 股东会表决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等提供的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7]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6][7]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内容[7] - 未被通知参加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6] - 自决议作出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6] 决议相关 -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宣告无效等,应向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已办理的登记[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1/2以上)通过[9]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分立、分拆、合并、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等[9] - 关联交易决议,一般需出席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1/2以上)通过;涉及特别决议事项时,需2/3以上通过[9] 董事任职 - 因特定犯罪被判刑或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缓刑考验期满未逾二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9] - 担任违法被吊销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且负有个人责任,自吊销日起未逾三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9] - 个人因所负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能担任公司董事[9] -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9]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11]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违反规定所得收入归公司,造成损失需赔偿[11] 会议召开 -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需提前3日书面或通讯通知,紧急情形董事长可随时召集但需给董事准备时间[13]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授权发行新股决议须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表决一人一票[15]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15] - 公司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增加注册资本,资本公积金不用于弥补亏损[15] 公司合并与减资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但应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有权请求收购股权[1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15]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报刊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15] - 公司弥补亏损后仍有亏损可减少注册资本弥补,此时不得向股东分配,也不免除股东出资义务[15]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后,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7]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7] - 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7]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17] 修订审批与授权 - 本次修订内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批准[18]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修改《公司章程》等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18] - 本次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19] 公告信息 - 公告日期为2024年10月26日[21]
智度股份: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