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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志科技:公司章程(2024年10月)
全志科技全志科技(SZ:300458)2024-10-28 19:4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核准首次发行4000万股普通股,5月15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63312.7432万元[10] - 公司股份总数为63312.7432万股,每股面值1元,均为普通股[21] 股权结构与转让限制 - 发起人以2011年3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折股,未折股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金[19] - 发起人张建辉、丁然等认购股份及占比明确[20]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1年内、公开发行前股份自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31]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31] 股份变动与回购 - 公司可多种方式增加资本[24] - 公司收购股份后按不同情形规定注销或转让期限及比例[27][2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对违规决议有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权利[36][3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有诉讼权利[39]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质押股份需书面报告[41] 重大事项审议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4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等情况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7]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需审议[47]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0] - 6种情形公司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0]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3]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全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102]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1]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9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于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10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主持[109]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审议担保等事项需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通过[111] 总经理与监事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7][118]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22]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人,占比不低于1/3[139]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0] - 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51] - 公司发展阶段不同,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比例不同[152]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5]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大会决定[162]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73][175][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