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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键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天键股份天键股份(SZ:301383)2024-10-28 19:33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4][5] - 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1/3,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1] - 连续任职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1] 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或12个月内未出席超半数应书面说明[12] - 连续2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4] - 辞职致比例低于1/3或缺会计专业人士,补选后辞职报告生效,60日内完成补选[14] - 履职决议违规应报告并可要求书面说明,涉及披露及时披露[15]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独立董事信息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18] 独立董事会议安排 - 公司至少每年开一次专门会议,会前3日通知并提供资料[18] 资料保存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1]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保存10年[24]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聘请中介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4]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4]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