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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华达: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0月修订)
陕西华达陕西华达(SZ:301517)2024-10-28 19:4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名[4]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4] 审议事项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审议[6]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比超1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审议[6] - 交易标的相关净利润占比超10%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审议[6]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审议[6] - 交易产生利润占比超10%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审议[7]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审议[7] 选举罢免与人员设置 -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9] -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12]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通知[16] - 特定提议下董事长10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会议,提前5日书面通知[19][20]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2] 决议规则 - 董事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部分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22][23] -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3] 决策实施 - 投资决议由总经理拟定提交,形成决议后组织实施[24] - 人事任免经董事会决议,董事长签发文件[24] - 财务预决算方案由总经理拟定提交,董事会组织实施[25]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