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达尔: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何锦东)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何锦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独立性要求 - 被提名人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 - 特定股份持有及关联人员不具备独立性[3] - 近12个月有不独立情形人员不符要求[3] 不良纪录标准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有不良纪录[4]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纪录[4] 兼任及任职期限 -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5]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出席会议要求 - 过往任职独立董事连续12个月未亲自出席超半数有问题[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