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面针: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
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行为,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 构,确保公司董事会会议决策的科学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 上市方案;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 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 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 项; (九)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 (十)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 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 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