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药药业: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10月)
独立董事设置 -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上市公司兼任[9] 工作时间与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9]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提议解除其职务[10] 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1]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5] 履职保障 -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14] - 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14] - 及时向独立董事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15] 职权行使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对会议材料有异议可书面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5]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解决可报告证监会和交易所[16] 信息披露与费用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及时办理披露[16] - 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17] 津贴与保险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标准经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年报披露[17]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17] 述职报告 - 独立董事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通知时披露[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