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药药业: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0月)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4] - 会议需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定期会议提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13] 信息披露要求 - 披露委员会人员及变动情况[18] - 披露年报时在交易所网站披露年度履职情况[18] 实施时间 - 细则自2024年10月29日董事会会议通过起实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