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2004年6月7日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2015年6月25日公司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无条件通过[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42433192元[9] - 公司股份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共计2242433192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减少注册资本情形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18] - 与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异议情形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18] - 员工持股等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8]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21]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股票买卖6个月内的收益归公司所有[21]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4]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7]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1] - 董事人数不足5人等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2]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召开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34][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35]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37]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38]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39]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6]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交易、担保也需特别决议[4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69] - 董事会审议决定年度投资计划内单笔2000万元以上且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71] - 收购、出售资产等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72] - 审议决定2000万元以上大宗物资(设备)及服务项目采购方案[72] - 审议决定年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计划及5000万元以上单项资金调动和使用事项[72] - 审议决定对外(含子公司)担保计划以及超计划借出资金、融资、担保等事项[72] - 审议决定公司及子公司产权转让、单笔500万元以上或一个会计年度内发生额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以上的资产处置[73]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应提交董事会审议[73]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应提交董事会审议[7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75] 总经理相关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在董事会授权内,公司及子公司单笔100万元以上、低于2000万元或一个会计年度内发生额累计低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口径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自行决策[78][79] - 总经理可拟订公司年度预算内5000万元以上资金调动和使用方案,研究决定3000万元以上、低于5000万元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事项[79]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记录至少保存10年[88][89]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0]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5]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5] 信息披露与审计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报送半年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报送季报[9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00]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01] 公司合并、分立与解散 - 公司合并应在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债权人30日内(未接到通知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08][110] - 公司分立应在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08]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在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债权人30日内(未接到通知45日内)有权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10]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2]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13] - 清算组应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债权人30日内(未接到通知45日内)申报债权[113]
汇鸿集团: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