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6] 重大事项类型 - 重大事项包括重要会议、重大交易、关联交易等类型[9] 重要会议事项 - 重要会议事项含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等[9] 重大交易事项 - 重大交易事项含购买或者出售资产等[10] 关联交易事项 - 关联交易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等[11] 重大风险情形 - 公司面临重大风险情形含可能发生重大亏损等[12] 重大事故或负面事件 - 重大事故或负面事件含发生重大环境、生产及产品安全事故等[13]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形变动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形变动含控制权变动等[13] 公司变更事项 - 公司变更事项含变更公司名称、股票简称等[14] 重大诉讼、仲裁报告标准 - 应报告的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者市值1%以上[11]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报告[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需及时报告[10]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需及时报告[10]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报告[1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报告[10] 日常经营交易报告标准 - 日常经营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亿元需及时报告[16] - 日常经营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营业成本50%以上且超1亿元需及时报告[17] - 日常经营交易预计产生利润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及时报告[17]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公司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报告[17] - 与公司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报告[17]
锴威特: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