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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林科技: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300786国林科技(300786)2024-10-16 16:5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6月21日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35.00万股,7月23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后总股本为5340.0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401.5879万元[5] - 公司按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总数为3600万股[12] -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8401.5879万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东信息 - 丁香鹏持股2163.00万股,持股比例为60.08%[12] - 宁波华建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00.00万股,持股比例为8.33%[12] - 朱若英持股234.00万股,持股比例为6.50%[12] - 张磊和王承宝均持股144.00万股,持股比例均为4.00%[12] - 青岛嘉合仲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1.00万股,持股比例为2.81%[12] - 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00万股,持股比例为2.78%[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包括公开发行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等[17][18]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有多种情形,部分需经股东大会决议,部分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17][18][20]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票买卖有6个月限制,证券公司包销除外[23]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0]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等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0]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8]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48]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8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100]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2] 人员任职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3]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不得低于1/3,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80]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83]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13]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连选可连任[119]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半年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季报[12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8] - 无重大现金支出时,公司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30] -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33]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大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大会决定[139][140]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30日内或未接到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45][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