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业企业: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8]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8]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8]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监高[11] 信息披露与保存 - 重大事项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报送相关档案至交易所[16]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保存10年[17] 信息管理 - 向外部提供信息需审批备案,登记知情人并签保密协议[21] - 向特定外部单位报送年报信息不得早于业绩预告披露时间[20] 交易限制 - 禁止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23] 监督与责任 - 定期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24] - 违规披露信息对责任人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26] - 外部违规使用信息致损失要求赔偿,涉嫌犯罪移送司法[26]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2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实施及修改[2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