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鼎光电: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作为厦门力鼎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鼎光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有关规定,对力鼎光电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 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力 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79 号)核准,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00 万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2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38,048.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471.65 万元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576.3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华兴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出具的华兴所(2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