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希通信:康希通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改、制定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康希通信康希通信(SH:688653)2024-10-29 19:17

公司治理制度修订 - 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修改、制定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 - 修改《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12] 股份相关规定 - 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部分情形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即可[2]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 股东与股东大会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3] - 股东大会有权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日前提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5]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股东大会补充通知[5]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6] 董事任职与离职 - 部分情形下不能担任公司董事,如犯罪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6][7] - 董事辞职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2日内向股东披露情况[7] 董事会与监事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7]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定期、临时会议通知分别提前10日、3日送达,经同意临时通知期限可豁免[8] 公司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渠道公告[9][17] - 公司因特定情形存续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9]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20] - 清算组应自成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指定渠道公告,债权人按规定时间申报债权[10] 其他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应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1]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