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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易事特:《公司章程》(2024年10月)
易事特易事特(SZ:300376)2024-10-29 18:5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4年1月3日首次发行2239万股普通股,1月27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23.28240476亿元[6] - 公司股份总数为2328240476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东信息 - 安庆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821.05万股,比例75.50%[13] - 新平慧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542.00万股,比例20.00%[13] - 何司训、何思典、何佳均持股115.65万股,比例均为1.50%[13] 股份限制 - 董事等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23] - 董事等所持股份自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3] - 已发行优先股不得超普通股股份总数的50%,筹资额不得超发行前净资产的50%[18] 财务资助与交易 - 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3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3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62]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名[88] - 每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94]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主席一人[113]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113]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提前十日书面送达[11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9]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情况下的15%[123] - 向优先股派发固定股息后,若当年合并报表口径归属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向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利润为当年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的15%[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