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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易事特:《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10月)
易事特易事特(SZ:300376)2024-10-29 18:52

股东会审议事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 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等3种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 审议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事项[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42]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11] - 临时股东会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如董事人数不足5人等6种情形[11]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收到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5][16] - 股东向监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监事会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7]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会[18] - 年度股东会会议召开二十日前公告通知各普通股股东,临时股东会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23]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需发布提示性公告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三个交易日内、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前发布[23]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4] 提案相关 -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21]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在股东会会议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1] - 符合规定的股东提出选举董事或监事提案,最迟应在股东会召开十日以前书面提出[25]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二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6]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8] 优先股相关 - 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应通知优先股股东[30] - 股东会就发行优先股需对种类数量、发行方式等事项逐项表决[51]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40]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2] - 特定情形下特别决议需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2] - 关联交易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涉及特定事项时须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4] - 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3]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主持股东会,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的董事主持[37] -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监事推举的监事主持[37]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38] 候选人提出 - 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普通股股东可提出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48]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普通股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49] 选举相关 - 当选董事、监事获得票数不得少于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50] - 股东会选举董事、监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累积投出票数不得超总票数[49] 其他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7] - 股东会审议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时,独立董事应发表意见并提前公告[45]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46] - 表决票和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54][60]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62] - 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等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决议[62] - 上市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有权对其挂牌交易的股票及衍生品种予以停牌[66] -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有权责令召集、召开和信息披露不符合要求的公司或相关责任人限期改正[67] -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有权责令不切实履行职责的董事、监事或董事会秘书改正,情节严重可实施证券市场禁入[67] - 出现国家法律等修改、《公司章程》修改、股东会决定等情形,公司应及时召开股东会修改本规则[69]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78] - 公司应依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事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