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与管理 - 公司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3] - 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 - 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3] 财务资助与交易审议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超一定比例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 - 公司与关联人达成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7]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监事会等诉讼[5]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股东会[8] - 年度股东会提前二十日、临时股东会提前十五日通知股东[8]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10] - 因特定犯罪被判刑或被剥夺政治权利未逾五年不得担任董事[10]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2] 组织架构与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7]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20] - 审计委员会等各委员会组成及决议规则[18]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按时报送年度、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20]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应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21]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派发[21] 章程修订 - 本次章程修订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4] - 修订后的章程需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24] -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办理章程修订备案等工商变更手续[24]
ST易事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