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承科技: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制度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超50%,或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 决议与人员管理 - 控股子公司作出决议后5个工作日内抄送公司存档[7] - 公司按出资比例委派或推荐人员,任期按需调整[9] 财务报告与审计 - 控股子公司财务报告分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13] - 财务负责人定期报告资金变动情况[13] - 财务报告接受公司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4] 投资与项目管理 - 获批准投资项目每季度至少汇报一次进展[17] - 委托理财等投资需经股东会批准[19] 重大事项报告 - 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当日报告公司董秘和财务总监[22] 审计监督 - 公司可定期或不定期审计,可聘外部事务所[25] - 审计部负责审计,控股子公司配合[25] - 经董事会批准的审计意见和决定须执行[25] 考核奖惩 - 控股子公司建立考核奖惩制度[27] - 制订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并报备[28] - 会计年度结束后对高管考核奖惩[28] - 董监高履职不当公司有权要求处罚[28] 制度说明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30]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及修改[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