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益股份: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授予 - 2021年10月29日取消1名激励对象授予资格,向71名授予194.02万股限制性股票[11] 激励计划作废 - 2022 - 2024年分别作废90.322万、57.762万、45.936万股限制性股票[12][13][15] 业绩考核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2023营收增长率触发值105%、目标值150%[16] - 2023年营收增长率未达考核目标触发值,40.596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16][18] 会议审议 - 2021年多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9][10] - 第四届董事会与监事会同意作废45.936万股限制性股票[19] 后续安排 - 会议后两交易日内公告激励计划作废相关文件[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