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德股份:子公司管理制度
子公司管理制度 - 子公司管理制度于2024年10月25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2] - 控股子公司指持有其50%以上股份等能实际控制的公司[5] - 子公司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股东会和董事会(若设)[7] 人员与财务管理 - 公司任命、委派子公司董监高人选[8] - 子公司财务接受公司业务指导和监督[13] - 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出借资金等[13] 审计与重大事项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15] - 子公司重大事项需经批准并履行程序[18] - 子公司报批前应进行考察和论证[18] 信息披露 - 子公司应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 - 报告义务人及时汇报重大事项并保密[21] - 董秘负责组织子公司重大事项披露[22]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