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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达股份: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永达股份永达股份(SZ:001239)2024-10-28 18:27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O二四年十月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 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基于公司已作出如下承诺:所有提供给本所律师 的文件的正本以及经本所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副本均为真实、完整、可靠。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依法审核了公司提供的下列资料: 1、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 通知等公告事项;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持股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 等; 3、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 录及相关资料; 4、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表决资料等。 鉴此,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就本次股东大会发表律师见证意见如下: 一、本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