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违规情况 - 部分项目发行保荐报告未完整披露立项等审查问题[2] - 薪酬考核制度设计不合理[2] 监管措施 - 中国证监会对兴业证券出具警示函[2] - 公司应加强内控管理并内部问责[2] 救济途径 - 不服可60日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起诉[2] 决定时间 - 该决定发布于2024年5月31日[3]
违规情况 - 部分项目发行保荐报告未完整披露立项等审查问题[2] - 薪酬考核制度设计不合理[2] 监管措施 - 中国证监会对兴业证券出具警示函[2] - 公司应加强内控管理并内部问责[2] 救济途径 - 不服可60日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起诉[2] 决定时间 - 该决定发布于2024年5月31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