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凯股份_会计师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第一轮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修订稿)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XYZH/2023BJAA12F0087 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所"或"申报会计 师")通过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悉贵所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下发的 《关于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504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 函")后,我们会同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凯股份"、"发 行人"或"公司")对审核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现 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说明: 1、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问询函回复所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江苏洛 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中一致。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 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