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绅通灵:莱绅通灵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董监高信息申报 - 6种情况需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相关账户所有人身份信息[3] 董监高股份变动 - 变动需2个交易日内报告变动前后持股数量等内容[4]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5] 董监高减持规定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计划[6]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和公司报告并公告[6] 其他情况披露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处置股份信息[7] - 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7] 违规处理与交易限制 - 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份,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7] - 年报等公告前15日、季报等公告前5日等期间不得买卖股票[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2024年10月3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生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