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数据 - 2021 - 2023年营业收入分别为7.12亿元、11.79亿元、13.56亿元[8] - 2021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849.21万元、1.04亿元、1.21亿元[8] - 2025年营业收入较2024年增长触发值12%、目标值15%,净利润增长率触发值16%、目标值20%[37] - 2026年营业收入较2024年增长触发值16%、目标值20%,净利润增长率触发值20%、目标值25%[37] - 2025 - 2026年累计营业收入较2024年增长触发值28%、目标值35%,净利润增长率触发值36%、目标值45%[37] 激励计划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计217.0103万股,占2024年10月29日可转债转股后股本总额11,475.3629万股的1.89%[2][13] - 激励对象共计163人,占2023年12月31日员工总数1577人的10.34%[17] -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9.47元[23] - 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26]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24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50%;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36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50%[27] - 授予条件为公司和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未出现特定违规情形等[31][33] - 解除限售条件与授予条件类似[34][36] - 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42]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60日内按规定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完成相关程序[43] - 预计本次授予的权益费用总额为1935.73万元[110] - 假设2024年11月授予且全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并全部解除限售,2024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120.98万元[110][111] - 假设2024年11月授予且全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并全部解除限售,2025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1317.14万元[110][111] - 假设2024年11月授予且全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并全部解除限售,2026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443.61万元[110][111] 人员构成 -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4] -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人[5] -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共5人[6] 激励对象获授情况 - 董事兼副总经理夏道敏获授限制性股票28,103股,占激励计划拟授出全部权益数量的1.30%,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2%[21] - 董事王胜获授限制性股票23,000股,占激励计划拟授出全部权益数量的1.06%,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2%[21] - 副总经理陈灵芝和财务负责人王小敏均获授限制性股票27,000股,各占激励计划拟授出全部权益数量的1.24%,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2%[21] 调整规则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时,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数量Q=Q0×(1+n)[45][96] - 缩股时,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数量Q=Q0×n[46][97] - 配股时,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数量Q=Q0×P1×(1+n)/(P1+P2×n)[48]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时,调整后授予价格P=P0÷(1+n)[50] - 缩股时,调整后授予价格P=P0÷n[51] - 配股时,调整后授予价格P=P0×(P1+P2×n)/[P1×(1+n)][52] - 派息时,调整后授予价格P=P0–V,且P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54]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时,调整后回购价格P=P0÷(1+n)[99] - 缩股时,调整后回购价格P=P0÷n[100] 其他规定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9] - 若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获授前减持股票,自最后一笔减持之日起推迟6个月授予[44] - 董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后2个交易日内,公司公告相关决议及草案摘要等[58]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前,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并在会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58] - 若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工作,激励计划终止实施,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63] - 激励对象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66]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限售期内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担保或偿债[71] - 激励对象因激励计划获得的收益需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70] - 若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存在问题,激励对象应返还全部利益[71] - 公司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现金分红待解除限售时返还,未解除则公司收回[72] - 激励对象行使权益后离职,2年内不得从事与公司相关业务[73] - 激励对象行使权益后2年内离职并从事相同或类似工作,公司有权要求返还全部收益并承担同等违约金[74]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变更激励计划,需薪酬委员会提建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后变更需提交股东大会,且不得提前解除限售和降低授予价格[77]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终止激励计划,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审议通过后终止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79]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如财报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等),激励计划终止,未解除限售股票按规定回购注销[80] - 公司最近36个月内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激励计划终止[80] - 激励对象职务变更仍在公司任职,已获授股票按规定程序进行;降职或免职时,未解除限售股票可调整[84] - 激励对象离职,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未解除限售股票按不同情况回购注销[86] - 激励对象退休,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未解除限售股票按规定回购注销[87] - 激励对象身故,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未解除限售股票按规定回购注销,回购款项由继承人接收[89] - 激励对象所在控股子公司控制权变更,激励对象仍留任,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未解除限售股票回购注销[90]
东亚药业:东亚药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