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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烁股份: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恒烁股份恒烁股份(SH:688416)2024-10-29 17:21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4]AN041-3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7层 邮编: 100005 电话(Tel): 010—66090088 / 88004488 传真(Fax): 010—66090016 2.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 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目以前已 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恒烁半导体(合肥)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4]AN041-3 号 致: 恒炼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恒烁股份") 根据本所与公司签署的《律师服务协议》,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