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二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6][7] 通知发出时间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6] - 监事会同意召开,应在收到请求五日内发出通知[6][8]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普通股股东[13] 持股比例要求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普通股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百分之十[8]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1] 其他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4]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二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4]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费用承担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9] 特殊通知与决议 - 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时,召开股东大会应通知优先股股东[18] - 发行优先股等特定事项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等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9] 投票权征集与制度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2]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3] 审议与记录 - 股东大会就发行优先股审议,需对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种类和数量等11项事项逐项表决[25]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9] 方案实施与回购 -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9]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等目的回购普通股,股东大会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0] -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31] 决议效力与处理 -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32]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2] 监管措施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大会,证券交易所有权停牌[34] - 股东大会召集等不符合要求,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34] - 董监高履职违规,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责令改正[34] - 情节严重或不改者,证监会可实施证券市场禁入[34] 信息公布与规则 - 公告等信息需在符合条件媒体和交易所网站公布[36]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6]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6] - 规则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7]
永臻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