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盛新能:凯盛新能《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监事会组成 - 监事会由六名监事组成,职工监事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有两名独立监事,任期三年[1] 监事会运作 - 主席任免需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1] - 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每六个月至少一次,定期提前十日、临时提前一日通知[3] 职工监事规定 - 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少于三分之一[3] - 职工代表大会超半数表决权产生或更换职工监事[3] 会议表决与记录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4]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5] 规则施行 - 规则随相关法律修订,冲突时优先适用相关规定[5]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