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造假数据 - 2019 - 2023年子公司虚构业务分别虚增营收24,915.28万元、48,912.89万元、33,861.50万元、65,612.78万元、8,225.45万元,占各期披露营收的21.05%、45.19%、41.60%、72.46%、13.22%[3] - 2019 - 2023年子公司虚构业务分别虚增利润总额24,915.28万元、30,989.93万元、33,861.50万元、35,713.19万元、8,225.45万元,占各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3.81%、7.68%、41.26%、86.08%、50.27%[3] - 2021、2022年虚假记载营业收入合计99474.28万元,占比57.85%;虚假记载利润总额合计69574.69万元,占比56.31%[11] 担保事项 - 2019年9月子公司恒泰汇金以27台涡轮风扇发动机为天津农商行对大新华航空7.02亿元本金及利息等债权提供担保[7] - 抵押物认定价值4.91亿元,占2019年、2020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为71.89%、14.82%[7] 人员责任 - 张坤宇2019 - 2023年在年度报告签字,策划并组织实施财务造假[4] - 戴颖2022 - 2023年在年度报告签字,组织财务造假资金划转等[4] - 阎鹏、王志刚、刘新林等未对卓朗发展经营有效管控[5][6] 处罚情况 - 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9] - 对张坤宇、戴颖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400万元罚款,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9][10] - 对阎鹏等多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不同金额罚款[9][10] 股票情况 - 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31日起停牌,11月1日起复牌,复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10]
卓朗科技: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