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晟文化: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谷家忠、向旭家)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谷家忠、向旭家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提名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7] 提名人资格 - 需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 - 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无相关处罚和谴责批评[4]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3家且在公司任职未超六年[5]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谷家忠、向旭家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提名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7] 提名人资格 - 需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 - 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无相关处罚和谴责批评[4]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3家且在公司任职未超六年[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