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1名会计专业[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召集人1名,由委员选举,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7]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1次无管理层与外部审计单独沟通会[11] - 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提前3日通知,全体书面同意可豁免[21]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4] - 每委员1票表决权,最多接受1名委员委托[22][25] - 独立董事不能出席应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25] - 委员连续两次无故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25] 审计工作流程 - 年度审计前协商确定时间安排[30] - 督促事务所按时提交报告并记录[30] -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报表并形成意见[31] - 出具初步意见后再次审阅报表并形成意见[32] - 对年度财报表决,决议提交董事会审核[32] - 向董事会提交审计总结和续聘改聘决议[32]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7] - 审计工作文件及履职报告在年报披露[34]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施行[34]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