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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
上大股份上大股份(SZ:301522)2024-10-28 19:4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7]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7] 临时股东会召开情形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情形下需召开[8]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12]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18]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20]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等[21]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1] 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3] 选举事项通知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通知应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等[23] 独立董事备案 - 公司披露选举独立董事股东会通知时,应将相关材料报送深交所备案[23] 股东会地点 - 公司召开股东会地点为公司住所或通知明确的其他地点,应设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26] 股东参会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27] 授权委托书 - 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姓名等内容,授权签署的授权书需公证[28] 股东会主持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等[30] 表决方式 - 股东会对列入议程事项采取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35] 关联交易表决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35]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股东会选举董事、监事表决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8] 回购决议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股东会回购决议需经出席会议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1]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2]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2] 重大事项决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45] 决议撤销 - 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45]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应与相关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1] 规则修改与生效 - 本规则修改需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后生效[56]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