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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力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9月)
佳力奇佳力奇(SZ:301586)2024-09-09 19:14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3]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3]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3] 会议规则 - 会议至少提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10]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薪酬方案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5]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5]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10年[10]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