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聚热能:独立董事候选人申明与承诺(徐栋娟)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被提名人需有5年以上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1]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亲属无独立性[2] - 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亲属无独立性[2] 不良记录限制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3]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3] 其他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专业资格 - 具备会计高级职称且相关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经验[5] 审查情况 - 被提名人通过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