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_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二〇二三年七月 北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 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 致: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与本所签订的《法律顾问协议》,本所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并获授权为本次发行并上市出具律师工作报 告及法律意见书。本所已于 2022 年 6 月 25 日就公司申请本次发行并上市出具了 嘉源(2020)-01-784 号《律师工作报告》及嘉源(2022)-01-352《法律意见书》 (以下简称"《原律师工作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中航上 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 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10081 号)的要求,本所就公司本次发行中涉及 的有关事宜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