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_发行保荐书(上会稿)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三年七月 关于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保荐机构"或"国 泰君安")接受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 "键邦股份")的委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 项目")的保荐机构,并委派周大川和胡晓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特 此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本项目发行保荐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注册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会的有关规定,国泰君安和本次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代表人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根据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 道德准则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