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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深交所上市委审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新铝时代新铝时代(SZ:301613)2023-10-23 15:31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意见的落实函》 之 回复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下发的《关于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意见的落实函》(以下简称"会议意见 落实函")已收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保荐人") 作为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铝时代"、"公司"或"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会同发行人及申报会计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各方,本 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会议意见落实函相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落实,回 复如下,请审核。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中的相同。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不加粗) | | --- | --- | | 对问题的回答 | 宋体(不加粗) | | 对招股说明书的引用 | 楷体(不加粗) | |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 | 楷体(加粗) | 二、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1-2 | 问题一 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