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申报会计师对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 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 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之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3]第 ZB200 号 信会师函字[2023]第 ZB200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3〕 010336 号)(以下简称"意见落实函")的要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我所")对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新铝时代")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进行了审慎 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关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之回复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 的相同。本说明中如若明细项目金额加计之和与合计数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 第 1 页 2-1 致。 问题 2.关于毛利率稳定性及募投项目产能规划 申请文件及审核问询回复显示: (1)报告期内,发行人 ...